企业所得税征收标准如下:
1、企业所得税一般按照按月、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有查帐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的税率都是25%;
2、查账征收主要是指财务制度健全,能准确计算收入、核算成本、费用和利润,能按规定申报缴纳税款的纳税人;
3、企业所得税,按照应纳税所得额,依照25%的税率计算缴纳;
4、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办法,直接核定纳税人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由纳税人按规定进行申报缴纳的办法;
5、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由纳税人根据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办法。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为当年的1至3月底。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注销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综上所述,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是指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是指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下列项目,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扣除:
(一)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二)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计税工资扣除。计税工资的具体标准,在财政部规定的范围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财政部备案。
(三)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2.5%计算扣除。
(四)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除本条第二款规定外,其他项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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