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办理条件
凡未参加郑州市其他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①具有本市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的人员。
②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
③在郑州市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
④财政补贴人员。
办理材料
1、一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郑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登记表》。
办理流程
普通居民办理:
1、居民携带资料到郑州市所属社区申请参保。
2、社区工作人员录入信息,打出确认表粘贴照片,居民核对信息无误并签名确认。
3、居民到郑州银行任一营业网点缴纳卡费、医保费。
4、社区负责收集资料、办理医保卡并发卡。
大学生办理:
1、学生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给学校。
2、以学校为单位参保缴费,由学校统一组织登记并收缴,及时向地税部门解缴。
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即办。(大学生医保办理好之后会有学校发放。)
办理费用:医保缴费220元/年。
办理地点
居住地社保机构。
材料下载
《郑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登记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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