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讲,法律有明确规定的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
(一)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二)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
(三)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四)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五)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六)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
(七)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
(八)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而产生的连带责任。
一、连带共同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
(一)保证人关系不一样
连带共同保证发生在各个保证人之间的;连带责任保证发生在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
(二)保证人额人数不一样
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为两个以上;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可以是一个。
(三)保证性质不同
连带共同保证发生在各个保证人之间的,其对应是按份共同保证;连带责任保证发生在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其对应的是一般保证。
(四)连带关系不一样
连带共同保证表明的是共同保证人之间的连带关系,不表明债务人和共同保证人之间是否具有连带关系;连带责任保证表明的是债务人和保证人之间的连带关系。
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承担连带保证责是保证责任的一种。两个以上保证人相互之间对于同一债务人的同一债务连带承担的保证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共同保证人,对同一保证责任有连带关系,任一保证人均对共同保证的债务负全部的清偿责任,向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得向其他保证人追偿。因此,连带保证责任是保证人的一种加重责任。按照中国法律规定,保证人为二人以上的,相互之间负连带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按份承担保证责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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