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借贷合同可能存在出借人高利转贷而借款人明知的无效借贷合同情形,借款人明知系集资而进行转贷而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而导致借款合同无效等情形。
一、民间借贷有无效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欠条怎么写无效
欠条中写以下内容是无效的:
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内容违背公序良俗;
3、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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