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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退休后警衔工资是否取消

2021-06-16 来源:乌哈旅游

人民警察退休后警衔工资不取消。
(一)警衔津贴按月发放。
(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有关规定不保留警衔的,其警衔津贴即行取消。
二、退休民警什么待遇
实行警衔津贴的人员,限于各级公安、安全、监狱劳教管理部门和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评定授予警衔的在职人民警察。同时在第五条其他规定中明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有关规定不保留警衔的,其警衔津贴即行取消。在警察工作岗位连续工作满五年并从警察工作岗位离退休的人员,其警衔津贴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离休人员,警衔津贴全额计入离休费;退休人员,警衔津贴按国家规定的比例计入退休费,其中执行职级工资制的退休人员,警衔津贴按本人原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的计发比例计入退休费。对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评定授予过警衔、原在警察工作岗位连续工作满五年并已从警察工作岗位离退休的人员,从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可按其警衔相应增加离退休费。其中,离休人员,按其警衔的津贴标准增加离休费;退休人员,按其警衔的津贴标准打折扣后的数额增加退休费。上述规定明确表明,对于不保留警衔的原人民警察,取消警衔津贴,退休人员的警衔津贴应计入退休工资折算。
三、立一等功安排工作吗
立一等功安排工作。立一等功,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安排工作。安排工作后,三年内不能下岗。如果三年内企业破产,由安置办重新安排工作。一等功可以提前晋升警衔。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个人三等功五千元,个人二等功一万元,个人一等功两万元,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五万元,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八万元。集体奖励的奖金一般作为工作经费由集体使用,原则上不可以向个人发放。获得记一等功以上奖励的个人,可以按照相关的规定提前晋升警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 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被开除公职的,其警衔相应取消。 人民警察犯罪,被依法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其警衔相应取消。 离休、退休的人民警察犯罪的,适用前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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