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保释候审保证金返还的,保释候审结束后,当事人应当凭取保候审解除通知书或有关法律文件,到银行领取返还的保证金。保释候审期间违反规定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已缴定金。根据情节,责令犯罪人签署悔改声明,再次缴纳押金,提供担保人或者接受住宅监视或者逮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在保释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的,担保人的未决审判终止,保证金应在保释金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件的基础上退回香港银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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