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一方下落不明法院的判决:
1.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2.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直接起诉离婚的,一般二次起诉才能判决离婚;
3.一方已经下落不明,另一方申请宣告失踪后起诉离婚有证据证明有法定离婚情形的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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