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缴税比例具体如下:
1、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税率为3%;
2、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
3、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
4、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
5、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
6、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
7、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比例: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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