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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二次抵押有什么风险?

2020-01-23 来源:乌哈旅游

法律规定二次抵押有的风险是会导致存在多处抵押,从而无法实现债权。所谓的“房抵贷”,是指借款人以自己或关系人的房产做抵押,向银行申请一次性或循环使用的消费或者是经营用途的人民币贷款。只不过,有些银行只接受结清按揭贷款的房产,有些银行可以接受未结清贷款的房产,这就是所谓的“二押”,银行普遍只接受在本行首次抵押的房产进行“二次抵押”新增贷款。有些银行只接受有房产证的现房,也有银行可接受本行合作按揭项目的期房做抵押,但贷款额度在房产证下来前会有限制。通过资产的增值部分再来进行抵押或者是质押,获得第二轮质押的信贷,客户的贷款会增加,风险就是当质押品,比如说房子,它未来的市场价值出现比较大的波动的时候,就会影响到质押品的安全性,这对银行来讲也是要必须考虑的。当大部分的银行都用类似的办法来拓展市场,整个社会的信贷规模和风险可能都会因此而上升,这个有点类似在次贷危机之前在房地产市场上相似的一些做法,值得我们加以警惕。

一、房产二次抵押要符合哪些条件

1、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和商业用房;

2、用于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

3、房屋是使用中国银行抵押贷款所购买的一手房;

4、房屋抵押登记已办妥,且我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

5、房屋已办理保险,且保险单正本由中国银行执管;

6、房屋所处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对于具体的利用房屋来办理抵押贷款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首次抵押贷款的话完全是可以的,如果要进行二次抵押的话,还要存在一定的风险的,所以银行会对于具体的信贷能力还有一些其他的问题来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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