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员工在入职培训期间一般有工资。用人单位从开始决定用工之日起,一旦和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就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工资。工资的数额可按双方的约定和员工每月的出勤时间来计算。培训期间员工和公司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双方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培训的目的为了达到从事公司岗位工作的要求,能够更好地适应公司的经营活动,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所以,公司应当支付工资。一般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入职前培训目的是为了看劳动者是否能够满足后续的业务要求,有的甚至直接是为了劳动者更好的将来在本单位工作而进行的岗前培训,期间劳动者需要每天按时上下班,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这种情况下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是合理的。劳动关系一旦实际建立,用人单位就应该发放相应的工资。所以,无论从法律规定还是事实依据上,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上岗前培训学习的工资报酬都是有理有据的,是理所当然的。
一、离职后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办
1、协商解决。
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
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的经济补偿金。
3、直接申请仲裁。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拒付培训费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时。
2、向外派劳务人员收取的培训费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培训费(含考试费,下同)由经营公司向外派劳务人员一次性收取,支付给培训机构和考试中心。经营公司收取培训费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明示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多收费、乱收费。
3、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如个人与单位没有签订合同,单位可以适当收取培训费,收取标准按培训后回单位服务的年限,以每年递减培训费20%的比例计算。
三、培训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1、公司组织员工培训,并和员工签培训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其实协议就相当于劳动合同的性质;
2、根据新劳动法规定,公司可以组织员工进行培训,但是不能收取培训费;
3、公司是可以与被组织的培训的员工签订有违约金的合同,但违约金太高,此不合法。
综上所述,目前在法律规定上,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前或者上岗前的对劳动者的“考验”,不存在该期间双方不合适就不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更不能否认因此双方就不建立劳动关系。这是对劳动法认识的误区。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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