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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直接离职会有什么后果?

2023-11-14 来源:乌哈旅游

辞职没有签合同的情况下,需分两种情况看待。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随时通知解除合同;若未签正式合同,辞职需通知并赔偿损失。未签合同且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劳动者可要求支付二倍工资。辞职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可要求赔偿。保密协议下,离职后不能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或泄露信息,否则需承担赔偿责任。离职无离职证明会影响社保转移和新单位入职。

法律分析

没签合同辞职直接走人需要分两种情况来看:

1.在试用期内的。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正式员工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辞职直接走人没有办理交接工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对于这个问题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不是劳动者可以随意辞职的原因,但是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

没签合同试用期直接走人的,如果造成了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即使试用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形成劳动关系后没有自动离职的,劳动者离职要通知用人单位,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资。

不辞职直接走人的后果有很多,主要是:

1、如果劳动者是普通员工且处于试用期内自离,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招聘费用、培训费用;

2、如果你是正式员工自离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赔偿经济损失。

如果签了保密协议,自离后劳动者不能在与原工作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也不能将在原单位知道的信息外传,否则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承担赔偿责任。

3、自离就没有离职证明,还会影响社保手续转移,影响入职新单位。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未签署,直接离职会给雇员和雇主带来哪些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未签署,直接离职可能给雇员和雇主带来严重的法律风险。对于雇员而言,他们可能面临无法获得法定的福利待遇,如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此外,雇员可能会被视为违约行为,可能面临赔偿责任或法律诉讼的风险。对于雇主而言,他们可能面临劳动监管部门的处罚,包括罚款和其他法律制裁。此外,雇主还可能面临被雇员提起的劳动纠纷诉讼,导致声誉受损和经济损失。因此,对于雇员和雇主来说,签署劳动合同是保护双方权益和避免法律风险的关键步骤。

结语

对于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直接离职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待。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然而,对于正式员工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辞职,如果没有办理交接工作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如果雇主未签订劳动合同且劳动者要求支付二倍工资,雇主也需要注意。对于雇员和雇主而言,签署劳动合同是保护双方权益和避免法律风险的重要步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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