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离婚协议书手写的是有效的。
具体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的规定有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在形式上的要求,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的书面协议。
离婚协议书的特性包括以下几点:
1、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2、该协议必须经过相关国家机关的认可才生效;
3、该协议必须包括双方离婚的意愿,并且妥善处理小孩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否则协议无效;
4、该协议具有人身性质,不得有他人代理签订,否则无效。
离婚程序,是指配偶间解除婚姻关系所必须履行的法律手续。
在本国主要有两种程序:
1、行政程序,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在査明双方是否确实自愿,对子女和财产,离婚后生活问题是否有适当处理后,依法准予或不准予登记,准予登记时,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2、诉讼程序,即一方要求离婚的程序,要求离婚的一方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按撤诉处理,调解后达成离婚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协议离婚,调解无效时,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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