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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规七座车几年一审

2020-02-18 来源:乌哈旅游

七座车前6年每2年一审;6到15年的7座车每年一审;15年以上的7座车每半年一审。
七座年检规定如下:
1、七座以下(含七座)每两年一审,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六年内 无需上线年检,但车主仍需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后,处理完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后,可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
2、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
3、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审车新要求是:
1、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优化检测周期:将六年之内的7至9座非运营小微型客车列入免检范围;
2、费用上涨:一些地区的年检价格有所调整;
3、车辆通检: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均可在登记地之外的省份直接检测车辆,申领检测合格标志;
4、临时延期:疫情阶段一定参加年检的车主,可以适当延长年检的周期,至多可以临时延期45天;
5、标志电子化:部分城市开始试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化,取消纸质车贴,网上可下载电子凭证。
综上所述,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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