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和遗失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遗失一般是指因个人疏忽或遗忘而找不到或记不住自己财物的行为,而盗窃是指别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或秘密窃取财物的犯罪行为。 2.构成的罪名不同。遗失物被他人侵占一般构成侵占罪;盗窃他人财物构成的是盗窃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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