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银行贷款欺诈是指借款人在贷款过程中采用虚假或隐瞒真相的手段,使银行对其信誉、还款能力等情况做出错误判断而达到获取贷款或逃避还款的目的。银行贷款欺诈行为一般属于民事诉讼范畴,相关法律规定银行可以向欺诈人要求返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并有权要求足额的违约金和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在涉及刑事犯罪的情况下,银行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进行起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合同当事人一方订立合同时,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债务人以欺诈手段取得债权的,债权人有权撤销其行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者其他手段,欺诈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法规对于银行贷款欺诈行为的处置均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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