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出现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者是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此时,企业破产股东需要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法定代表人需要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过错责任。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企业被宣告破产后,由政府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负责查明企业破产的责任。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破产负有主要责任的,给予行政处分。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对企业破产负有主要责任的,对该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人,给予行政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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