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后的丧葬费,依法由民政机关和村集体承担,不另发丧葬费(发了也没有人可领取);遗产,一般由村集体继承。《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第九条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下列供养内容:
(一)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
(二)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
(三)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
(四)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五)办理丧葬事宜。第十一条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在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有农村集体经营等收入的地方,可以从农村集体经营等收入中安排资金,用于补助和改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将承包土地交由他人代耕的,其收益归该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所有。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的农村五保供养,在资金上给予适当补助。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应当专门用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截留或者私分。扩展资料:
一、申请成为农村五保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800元;
2、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
3、家中人口只剩一个人,并且没有法定赡养人;
4、年龄大于60周岁,如遇特殊情况,可以不用满足该项限制,例如:罹患重大疾病。
二、满足农村五保户申请条件的村民就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成为五保户,需要经过程序如下:
1、本人提出申请或者村民小组提名;
2、有村民委员会进行审核;
3、向乡镇政府申报,有关工作人员会根据提交的资料以及申请人实际的家庭状况,考察是否符合五保户标准;
4、通过乡镇政府批准之后,发《五保户供养证书》;
5、凭借《五保户供养证书》即可拿到国家给五保户公民发放的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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