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应急工程,必须短期内实施的工程,即由于存在某种或多种隐患发生时可能造成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为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必须及时采取工程应对措施而实施的建设项目,或者为迎接重要任务的工期短的接见工程等。应急科学与工程主要指应急科学与工程学科体系,其研究在国内外刚刚开始,应急科学与工程学科体系建设是应急工作发展的新阶段。应急科学与工程学科包括应急科学、应急技术、应急工程、应急产业及应急管理等五个分支。
一、判断应急工程只看三点:
1.一是工期短;
2.是先有工程,后有会议研究;
3.是必须是由市一级及以上政府认定(县一级政府无权定义)。
二、工程的特点:
1.是时效性,必须及时处理;
2.一般以政府为主导,采取特事特办,不再遵循常规的建设程序。
3.不再按部就班地招投标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第四条 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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