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涉及跨境走私犯罪涉外合作的情况下,应当尊重国际法和相关国际条约的规定,依法采取国际合作的方式,开展走私犯罪的打击和侦查工作。同时,应当建立和完善跨境执法协作机制,加强跨境情报交流和执法合作,共同打击跨境走私犯罪。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制造、贩卖、运输、邮寄、储存、运用毒品罪,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从重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三条 制定本法的目的,是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民事法律关系法》 第四十六条 涉外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国际条约和与外国有司法协助条约关系的原则,向外国人民法院请求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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