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保修期不能因维修过而延长,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明确规定。对于房屋漏水问题,权利人可以与开发商交涉并要求鉴定,若开发商不承认质量问题,则可寻求专业鉴定机构的支持。若非房屋质量问题,权利人可向楼上下户主索赔。同时,侵权行为应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和消除危险等。
法律分析
一、房屋漏水保修期因维修过能不能延长
1、房屋漏水保修期不能因维修过而延长。房屋质量保修期规定有房屋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等保修期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和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2、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房屋漏水维权途径有哪些
1、发生房屋漏水问题权利人可以先与开发商进行交涉,要求开发商出具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开发商拒绝承认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做出鉴定;不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可以酌情向楼上下户主请求索赔。
2、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结语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漏水保修期不能因维修而延长,具体保修期限根据不同工程有所规定。对于房屋漏水问题,权利人可以与开发商交涉并要求出具质量问题证明,如开发商拒绝承认,可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若非房屋质量问题,权利人可酌情向楼上下户主索赔。在漏水问题中,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相应侵权责任。请权利人根据法律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章 管道运行中的保护 第二十四条 管道企业应当配备管道保护所必需的人员和技术装备,研究开发和使用先进适用的管道保护技术,保证管道保护所必需的经费投入,并对在管道保护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二章 管道规划与建设 第十七条 穿跨越水利工程、防洪设施、河道、航道、铁路、公路、港口、电力设施、通信设施、市政设施的管道的建设,应当遵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管道企业应当遵守本法和有关规划、建设、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环境保护等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建立、健全本企业有关管道保护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宣传管道安全与保护知识,履行管道保护义务,接受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保障管道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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