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1、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累计20厘米以上。2、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平方厘米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 24平方厘米以上。3、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4、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5、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第五条 5.1.3轻伤一级:1、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累计20厘米以上。2、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平方厘米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 24平方厘米以上。3、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4、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5、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6、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7、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8、脊髓挫裂伤。5.1.4轻伤二级:1、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8厘米以上。2、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平方厘米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 10平方厘米以上。3、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平方厘米以上。4、颅骨骨折。5、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6、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5.1.5 轻微伤:1、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2、头皮擦伤面积5平方厘米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3、头皮创口或者瘢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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