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公安机关不立案有两种救济途径:1、获得不立案的书面通知后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仍不服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2、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申请立案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条文注释 本条是关于搜查笔录的规定。 搜查是侦查中获得证据、查获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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