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离婚案件,如果案情简单,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审限为3个月。案情复杂的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离婚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有无和好的可能性判断是否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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