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可以。小孩入学不能引发监护人的变更,一般在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或者有其他不能担任监护人的法定事由的时候才可以变更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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