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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对不构成渎职罪的怎么处理

2020-02-27 来源:乌哈旅游

一、检察院对不构成渎职罪的怎么处理公职人员有渎职行为,但不构成犯罪时,所在单位可以对渎职行为的人员进行相应的纪律处罚,甚至作出开除的处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第二十三条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二十四条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二、渎职罪怎么认定我国刑法关于渎职类犯罪的主体规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怎样举报渎职罪认清检察机关的管辖范围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有:1.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包括贪污、挪用公款、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私分国有资产案等;2.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包括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枉法裁判、各种徇私舞弊案等;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案件,包括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案等;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前述1至3类案件线索应当向检察机关举报,而不要向其他机关举报,第四类案件线索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也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认准具体管辖的检察院把握三点:一是向被举报人所在单位所属行政区域人民检察院举报;二是向犯罪地人民检察院举报;三是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向被举报人所属党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举报。

三、举报最好是选择来访的形式、来信举报请署名如果选择来信举报,请署真实姓名,以便联系。检察机关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就连奖励举报人也是保密的,因此大可不必担心泄露而匿名举报。最后提醒举报人,举报内容要实事求是,不夸大其辞,不捕风捉影;更不要无中生有,诬告陷害是违法犯罪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公职人员有渎职行为,但不构成犯罪时,所在单位可以对渎职行为的人员进行相应的纪律处罚,甚至作出开除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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