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不能就赔偿事宜协商一致的,事故受害方可以选择去法院起诉对方,要求索赔。司法实践中,如果对方车辆投保保险,可以在起诉状中将侵权方的司机,车主,以及侵权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并列为被告,其目的是能够最大限度的获得赔偿。当然也可以只起诉司机和车主。
一、被撞车后怎么处理?
1、被车撞后,我们应该第一时间打开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设置危险警告标识,防止后车追撞,保障车内乘客以及车辆的安全。
2、设立好警示标识之后就要初步确定事故双方的责任。如果不能协商一致,那就需要报警等待交警来定责了。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确定各自的责任,那么就可以进行下一步的快速处理流程了。
3、接下来就是拍照取证了。照片要求一张可以说明事故发生地点的全景照片以及若干张车辆发生接触部分的特写照片,有一张能说明事故现场情况的照片(包括马路上的刹车印、道路标识等),最好把当事司机与车辆的合影也拍摄下来。这不仅是为了向保险公司提供事故证据,也可以避免对方车主在挪车之后“耍赖”。此时也可以打电话给保险公司,等待保险人员到现场拍照取证,通常需要一定时间。而对于一些小事故,保险公司有时也不到场,只到事故处理中心。
4、拍完照后,我们就要检查对方驾照及车辆手续,车辆手续包括:车牌、年检、行驶本及交强险等。在核对完上述信息后才可以移动车辆,把车挪到不阻碍交通的地方,并继续打开双闪、设置安全警告标识。
5、在完成以上的步骤之后,双方就可以各自给投保的保险公司打电话,告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损失情况。而保险公司在受理之后,会回复车主一个报案号,之后就可以填写《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了。
6、最后,事故双方就可以到指定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定损,在那里会有交警来确定事故责任归属。定损之后,按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预交维修费用。
7、车辆送去维修,等维修好后,车主持相关的单据到保险公司理赔即可。这里要注意的是,单方责任事故需到全责方保险公司定损及索赔;双方同等责任事故则可到任意方保险公司定损及索赔。
二、第二年车险买哪几项
(一)首先,在第一年投保的基础上,更深入地了解各个险种的作用。比如说,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是对车祸中第三者的权益进行保护的险种,车上人员责任险是对车上人员的损失进行赔偿的险种,车损险和盗抢险是对车辆损失进行赔偿的险种。
(二)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投保项目
新车车主为了爱惜自己的车子,第一年基本都会委托4S店办理车辆全险,而在第二年车险的选择上就会有选择性的投保,毕竟有了一年的驾龄,而且对自己的爱车有了更好的了解,一些不必要的险种就可以放弃。
一般“三者险”、“车损险”和“盗抢险”是车主都会投保的险种。其他的险种根据具体情况来选择。比如,如果有固定的停车库,车险第二年续保时就可以不予考虑该全车盗抢险这个险种。
(三)充分享受优惠条款
根据规定,只要车主在一年内没有任何违规记录、出险情况以及理赔事项,车险第二年续保,车主会获得10%-20%的交强险保费下调,还会被保险公司列为优质客户享受商业险优惠。此外,还要善于比较不同车险销售渠道的价格。一般来说,4S店和保险中介渠道由于要抽取一部分的中间费用,保费收费较高;而保险公司直销车险渠道因为省去中间费用,能够给车主更大的让利空间,是性价比更高的选择。
(四)要续保及时
安盛天平提醒车主要留意每年车险到期的日期,否则车辆在保险过期时出险,那车辆就没有了保障。建议车主最好提前5-10天续保,以免造成脱保后发生交通事故而无法得到赔付的情况。另外,“脱保”超过一定期限后再续保可能会面临费率上浮,这也是不划算的。
三、交通事故怎么解决
1、和解
双方就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
2、调解
是指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交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
3、诉讼
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的诉讼关系的总和。
法律咨询:
网友:交通事故赔偿技巧有哪些?
律师: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应当准确确定当事人身份和基本信息:
(1)肇事司机身份和基本信息。
(2)肇事司机和车主身份和基本信息。如果肇事司机和车主不是同一人时,应确定登记车主和实际车主基本信息;弄清楚肇事司机和车主的关系(如雇佣、租赁、借用、挂靠关系);如果该肇事车辆是被盗抢车辆,弄清楚犯罪嫌疑人和车主的基本信息;弄清楚保险公司的基本信息(是否投保交强险、商业险、是否在保险期间、保险金额是多少);如果车主是法人的,还应到工商机关查询、调取、复印工商档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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