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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全责判定规定是什么?

2020-10-04 来源:乌哈旅游

交通事故责任判定规定是其中一方当事人必须完全具有过错,而对方当事人则不能有任何过错。这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事关事故双方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的关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实际上是对交通事故因果关系的分析,是对造成交通事故原因的确认。同时,交通事故认定应掌握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其中,行为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责任判定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判定规定是其中一方当事人必须完全具有过错,而对方当事人则不能有任何过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事关事故双方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的关键,也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出的具体认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实际上是对交通事故因果关系的分析,是对造成交通事故原因的确认,要避免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简单等同于民事责任的分担,应将其作为认定当事人承担责任或者确定受害人一方也有过失的重要证据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法定义务的优先原则;确认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认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原则是什么?

交通事故认定应掌握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

(一)行为责任原则

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是确定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程度的技术认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实事求是地表述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程度,不须考虑法律责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过错认定原则。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指有因果关系的行为在事故中的所起的作用;过错的严重程度。其中“过错的严重程度”是以“当事人的行为”为前提的。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先看“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然后,确定该行为过错的严重程度”。

(二)因果关系原则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关于那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起作用。

1、因果关系原则

当事人存在有违法行为,是否一定在事故中起作用,违法的严重程度与在事故中的作用并不成“正比”,有些行为并不违法,但在事故中也起到了作用,也有些违法行为很严重,但在事故中并未起作用。行为与该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也没有加重事故后果。同样,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某些违法行为也不一定是导致事故的原因。要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其行为必须与事故有因果关系。交通事故认定是技术认定,在确定行为与事故因果关系时,只需要确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事实上属于事故的原因即可。事实上原因的检验方法,可以借鉴侵权行为法中的因果关系理论,采取必要条件规则。按照必要条件规则,凡构成后果发生之必要条件的情况,均为事实上的原因。其检验方法有:

第一、“如果没有”检验法,即:如果没有行为人的行为,交通事故及损害结果仍会发生,行为人的行为就不是事故的原因;反之,如果没有行为或事件的出现,就不会有损害事实的发生。行为或事件是交通事故发生的必要条件,凡属于损害事实发生的必要条件的行为或事件均系事实因果关系中的原因。

第二、剔除法,即:如果将行为人的行为从交通事故事实中剔除出去,事故仍会按原来的因果序列和方式发生,则行为人的行为与事故的发生和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反之,则构成事实上原因。

第三、代换法,即:如果把行为人的行为换成一个无过错的行为,或者把他的不作为换成一个适当的作为以后,交通事故及损害结果仍然会发生,则行为人原来的行为就不是事故发生的原因;反之则构成事实上的原因。必要条件规则最显著的缺点是“即使行为不发生,结果无论如何都会发生,那么行为就不是结果的事实原因。”这源于由果追因的思维逻辑。

第四、因果关系的推定规则。在某些情况下,运用通常的规则无法证实事实因果关系,法律规定了特殊的认定规则,这里包括因果关系的推定规则。该规则要求责任人举证证明应当由其承担责任的行为或事件不是造成损害结果发生的原因,如果不能举证的,则认定有事实上的因果关系。的规定也是采用了因果关系的推定规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认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除了能够证明损害是由于受害人自己故意造成的,否则就认为行为与结果具有因果关系,侵权人或相关事件及行为的责任人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在现实生活当中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责任比例的认定方面的问题,一旦确定了责任比例,那么就需要确定后续的赔偿性的问题,而在进行判断的时候,应当要根据因果关系的推定的原则等。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于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和承担的法律法规和原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包括以下几点:

1. 交通事故的认定原则是以事实为根据,以证据为依据。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需要根据现场勘查、交通事故调查、鉴定等证据,确定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及损失情况。

2. 交通事故的认定原则是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处理。当交通事故责任存在争议时,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人民法院申请处理,通过法律程序来确定交通事故责任。

3. 交通事故的认定原则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过错造成的,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驾驶人无过错的,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承担赔偿责任。当交通事故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过错造成时,机动车驾驶人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当交通事故损失是由机动车驾驶人过错造成时,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4. 交通事故的认定原则是交通事故的损失达到一定数额时,当事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当交通事故损失达到一定数额时,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抚慰诉讼,要求精神损害抚慰。

总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公正、公平和效率而制定的。

结语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定是其中一方当事人必须完全具有过错,而对方当事人则不能有任何过错。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出的具体认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过错认定原则,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指有因果关系的行为在事故中的所起的作用;过错的严重程度。其中“过错的严重程度”是以“当事人的行为”为前提的。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先看“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然后,确定该行为过错的严重程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五十七条 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鉴定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邻省、市(地)、县交界的国、省、县道上,以及辖区内交通流量集中的路段,设置标有管辖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及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号码的提示牌。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与司法机关、保险机构等有关部门间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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