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驳回上诉后,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但无法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或检察院决定再审案件时,若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则由相应法院或检察院决定。在审判监督程序中,人民法院有权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法律分析
二审驳回上诉可以申请再审。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拓展延伸
应对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的结果的有效策略
应对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的结果的有效策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首先,仔细分析法院驳回上诉的理由和判决结果,寻找可能的法律错误或证据不足之处,以便提出再次上诉的合理理由。其次,与专业律师沟通,寻求法律意见和建议,以制定下一步的行动计划。同时,及时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以便在再次上诉时能够提供更强有力的证明。此外,审视自身的辩诉策略和证据呈现方式,确保在再次上诉过程中能够更加充分地展示自己的观点和证据。最后,保持耐心和积极的心态,坚持追求正义,不放弃争取自己的权益。通过综合运用这些策略,可以提高应对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结果的成功几率。
结语
二审驳回上诉后,可以考虑申请再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2条和第257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可以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申诉,但不会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再审案件涉及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时,由法院或检察院根据法律决定。在面对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的结果时,可以通过分析理由和判决结果、与专业律师沟通、收集证据、审视辩诉策略等方式,制定下一步行动计划,坚持追求正义,提高再次上诉的成功几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四章 录 用 第三十二条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应当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应当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