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一条规定,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同时,交通保险条款中也明确规定了驾驶员的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驾驶员故意违法行为、疏忽大意、饮酒后驾车等情况。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一条:“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采取措施施救伤者,并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至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还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七条:“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被保险财产损失的,保险人有权不负赔偿责任;但是,被保险人为了保护被保险财产不被他人毁损妨害,采取必要措施致使第三人受到损失的,保险人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交通保险条款》:条款中明确规定了驾驶员的民事责任范围,包括故意违法行为、疏忽大意、饮酒后驾车等情况,并规定了赔偿标准和理赔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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