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出租人能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如下:
1、承租人未按约定方法或者未按租赁物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失的;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延期支付租金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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