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借款结婚后仍需偿还,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男女双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登记而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可知,恋爱期间的债务不会因为结婚就变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恋爱期间借款结婚后也要予以返还。
一、恋爱期间赠送的财物分手时可以要回吗
恋爱期间赠送的财物分手时不可以要回。通常来说,恋爱期间,互赠的小礼物在双方分手时要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大额赠与不同,给付方是建立在将来缔结婚姻、共同生活的基础上的,这样的赠与是具有针对性和有条件的,在双方没有办法继续履行婚约并结婚的情况下,理应返还。
二、恋爱期间赠与大额财物分手后能否要回
恋爱送对方贵重物品或巨额财产分手后,赠与方可主张要回。对于恋爱或订婚一方送给另一方的贵重财产,分手后一般应返还。
因为贵重财产或金钱基于恋爱关系或婚约关系而存在,以与之结婚为前提,一旦这种关系不存在;在失去赠与的前提下,对方取得财产就失去了基础,再占有财产就是不当得利,应该返还。
三、男方买车送女方男方分手后女方需要偿还吗
男方买车送女方,分手后女方可能是要还的。男方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在恋爱期间向女方赠与车子、房子等贵重物品,因实践中将这种恋爱消费认定为彩礼,所以只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二人分手后,女方就应将车辆依法返还给男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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