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企离职手续
国有企业职员想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向用人单位以书面的形式提出30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书的申请,到期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如何办理辞职手续
1、辞职员工应移交的工作及物品:
(1)公司的文件资料、电脑软盘;
(2)公司的项目资料;
(3)公司办公用品;
(4)公司工作证、名片、识别证、钥匙;
(5)公司分配使用的车辆、住房;
(6)其他属于公司的财物。
2、清算财务部门的领借款手续。
3、转调人事关系、档案、保险关系。
4、辞职人员若到竞争对手公司就职,应遵守《保密协议》规定,并迅速交出使用、掌握的公司专有资料。
5、辞职人员不能亲自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寄回有关公司物品,或请人代理交接工作。如出现法律问题相关责任应由辞职员工本人承担。
三、开除员工的程序是什么
1、认定员工严重违纪,必须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辞退违纪员工的重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行政法规以及政策性规定,并已经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只有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做出来的辞退决定,才可以成为仲裁机构或者司法机关的判案依据。所以用人单位一定要建立起合法有效地规章制度,才能将其作为判断劳动者是否严重违纪的客观依据。
2、规章制度只有公示过才能对员工产生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规章制度已经公示或者向劳动者告知的话,该规章制度不能作为辞退劳动者的依据。所以用人单位一定要将该合法有效地规章制度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才能将其作为判断劳动者是否严重违纪的客观依据。
3、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如果单位没有注意搜集保存能够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证据,就算是劳动者真的严重违纪,但是在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举不出来证据,就要败诉,法律讲究的是证据。因此在员工发生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及时取证。实践中要求劳动者做出书面的检讨或者解释、说明和承诺,留档备查是最有效和便利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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