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自行装修租赁合同不续签没有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改善或者增加租赁物。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改善或者增加租赁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因加工、附着、混合而产生的物品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按照充分发挥物品效用、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确定。另一方因一方过错或者确定物造成另一方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或者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二条 因加工、附合、混合而产生的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按照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以及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确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或者确定物的归属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或者补偿。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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