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定继承制度。代位继承发生时,被继承人死亡,孙子可以代替父亲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但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且只适用于法定继承方式。
法律分析
由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在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之前就已经去世,因此代位继承发生。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被指定为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定继承制度。被指定为代位继承人的人必须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一、被继承人死亡
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在继承之前死亡,则适用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
二、孙子可不可以代父继承
孙子可以代父继承。
1、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制度;
2、只要被继承人的子女即孩子爸爸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么孙子就可以代替他爸爸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
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如下:
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
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
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取得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4、被代位继承人生前必须具有继承权;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方式。
拓展延伸
民法典代位继承继承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由此,代位继承应具备以下条件:1、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2、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无权成为被代位的继承人;3、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4、《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或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结语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制度。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包括: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取得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4、被代位继承人生前必须具有继承权;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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