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未约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额或者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违约金额或者损失赔偿金额可以参照下列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房款总额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收取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在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评估的同一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出卖人自行销售已经约定由包销人包销的房屋,包销人请求出卖人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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