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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伤残鉴定条件是什么

2020-03-10 来源:乌哈旅游

一、烟台市伤残鉴定条件是什么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伤残鉴定的当事人应该是受伤的劳动者,而且要劳动者伤情稳定后才申请伤残的鉴定。

二、烟台市伤残鉴定流程是什么

1、伤残鉴定需要准备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在20个工作日得到鉴定结论。

三、烟台市伤残鉴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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