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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收买儿童的定罪和刑罚是怎样的

2021-07-06 来源:乌哈旅游

收购被拐卖儿童构成收购被拐卖妇女和儿童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购被拐卖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收购被拐卖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收购被拐卖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收购被拐卖的妇女和儿童,对被拐卖的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妨碍救助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购妇女的意愿,不妨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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