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后不能再起诉,除非有新证据或事实。起诉需满足条件:原告符合法定身份、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且属于法院受案范围。未预付诉讼费且未申请减免的,自动撤诉。原告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法院应受理。最高法院解释规定,裁定准许撤诉有错误时,原告可申请再审。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裁定原告撤回诉讼后,原告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即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不能再起诉。如果案件有新的证据或事实,且没有起诉期限,原告撤销诉讼后可以再次起诉。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3)根据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人民法院管辖。原告或上诉人未按规定期限提前支付案件受理费,且未提出缓交、减交或免交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原告或者上诉人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或者上诉,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付问题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六十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拓展延伸
再次起诉的时间限制和条件是什么?
再次起诉的时间限制和条件是根据不同司法管辖区的法律规定而异。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撤诉后再次起诉可能会受到时间限制,例如在某些地区,必须在一定期限内再次提起诉讼,否则将被视为逾期起诉。此外,再次起诉的条件也可能包括必须有新的证据、新的法律依据或者其他合理的理由。因此,如果您考虑再次起诉,建议咨询当地的法律专家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并了解适用于您案件的具体时间限制和条件。请注意,此回答仅为一般性信息,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案件而异。
结语
撤诉后无正当理由不能再起诉,但在一些司法管辖区可能存在时间限制和条件。如果您考虑再次起诉,请咨询当地法律专家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请注意,此回答仅为一般性信息,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案件而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四节 第二审程序 第八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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