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约定仲裁条款后不能向法院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一、约定两个仲裁机构的协议有效吗?
仲裁协议约定了两个仲裁机构,仲裁协议是否有效需要具体分析。某些仲裁条款可能约定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仲裁机构,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
二、房屋建筑承揽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1、和解或调解
工程承揽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和解,或者通过第三者进行调解。
2、仲裁
工程承揽合同当事人如果不愿意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功,可以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3、诉讼
如果工程承揽合同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发生争议后也没有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或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无效,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包括涉外合同的当事人,都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货物买卖合同纠纷适用于仲裁法吗
根据《仲裁法》之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所以货物买卖合同属于可仲裁的范围。所以只要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约定仲裁条款,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当通过仲裁解决,提交仲裁解决的合同纠纷,案件程序应当适用《仲裁法》规定。如果不存在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则无法适用《仲裁法》。
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仲裁法》第十六条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仲裁法》第十八条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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