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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救援机构办理行政案件时对确有违法行为但有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作

2021-12-25 来源:乌哈旅游

法律主观:

不予行政处罚是指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消防队的存在,是为了使得在发生火灾时,请求得到救济,消防队在接到举报电话的限定时间内没有到达,将有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但是,有些情形是不予消防行政处罚的。一、不予消防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予行政处罚的四种情形。例如:对擅自印制、销售合同示范文本等16种情形,工商机关对当事人应当及时警示告知,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再依法作出一般行政处罚。同时,《规则》对当事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10种情形、应当从重处罚的31种情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例如:相对人的违法行为没有减轻、从轻、从重情节的,应当对其予以一般处罚;有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情形的,审批责任人应当按照《执行标准》确定处罚幅度;办案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该规则的规定提出行政处罚建议时,必须对所建议的处罚幅度或者处理方式作出必要的说明;对因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当,构成执法过错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执行标准》对工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的自由裁量幅度,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分解,并对行政处罚的裁量标准作了详细的规定。例如:《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清算时,不按照规定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对公司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执行标准》则对此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逾期5日以内的,处以1万元罚款;逾期5日以上10日以内的,处以1万至5万元的罚款;逾期10日以上的,处以5万至10万元的罚款。二、消防行政处罚程序(一)简易程序1、条件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当事人处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处罚,适用简易程序。2、程序(1)向当事人出示《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2)指出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3)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4)符合当场收缴罚款条件的,消防监督员应当场收缴,并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票据;(5)报所属公安消防机构备案。(二)一般程序1、条件对当事人处50元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行政拘留等处罚,适用一般程序。2、程序(1)向当事人出示《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2)讯问当事人或询问证人,讯问人或询问人不得少于2人;讯问当事人或询问证人应当制作《讯问笔录》或《询问笔录》。需要传唤的,应当使用《传唤证》,《传唤证》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人签发,消防监督员执行。当事人逃避或拒绝传唤的,公安消防机构可以强制传唤。(3)进行现场勘验或检查,并制作勘验或检查笔录;(4)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检查笔录等证据:(5)填报《行政处罚审批表》(分为适用听证和不适用听证两种)。对给予拘留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裁决;(6)填写《告知公安消防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要求陈述和申辩的,公安消防机构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制作《公安消防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陈述、申辨笔录》;(7)填发《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8)制作《公安消防行政处罚案件结案报告》,建立行政处罚卷宗。3、时限(1)被传唤人的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24小时内不能结束讯问的,应当让被讯问人离去;需继续讯问的,可以再次传唤;(2)填写《告知公安消防行政处罚决定书》,3日内送达当事人;(3)填发《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在7日内按民事诉讼程序送达当事人。(三)听证程序1、条件公安消防机构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当事人处2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000元以上罚款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消防机构应当组织听证。2、程序(1)填发《听证权利告知通知书》;(2)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安消防机构告知后3日内向办案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逾期未提出听证要求的,公安消防机构不再组织听证;(3)有特殊情况公安消防机构决定延期举行听证的,应填发《延期举行听证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4)听证应当制作《听证笔录》,并交当事人阅读或向他们宣读,审核无误后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5)填报《听证意见报告书》;(6)填报《行政处罚审核表》;(7)建立听证卷宗。3、时限(1)全部听证工作应当在当事人要求听证之日起30日内结束;(2)对不符合听证条件的,在3日内填发《告知不予听证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填发《举行听证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四)复议程序1、条件当事人不服公安机关或公安消防机构作出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行政拘留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可向主管公安机关申请复议。火灾原因认定和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不属于申请复议范围。2、时限当事人申请复议,应当在知道公安消防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60日内申请,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五)行政赔偿程序1、条件公安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2、程序(1)当事人向公安消防机构递交赔偿申请书;(2)填报《受理赔偿审批表》,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分别填发《受理赔偿通知书》和《不受理赔偿申请通知书》,并送达申请人;(3)填发《行政赔偿决定书》,送达赔偿申请人;(4)建立行政赔偿卷宗。3、时限(1)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赔偿申请书之日起10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2)公安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60日内依照《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予以赔偿。综合上述,我们知道不予消防行政处罚的情形主要有以上四种,在意识到某民事主体,实施了侵权行为之后,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判处刑罚,但是必须是在掌握了确切的证据的前提之下,才能实施处罚,否则,若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是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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