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能离婚。夫妻双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会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在审理的过程中,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在调解无效后,会判决离婚,即使一方不同意,人民法院也会判决离婚,未能发现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人民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诉讼离婚,能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即使有一方不愿意离婚,人民法院也会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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