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亲家庭可以采取下列措施来给孩子上户口: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等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与登记人的关系证明、登记人的出生证明等材料,向登记人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一般应当在婴儿出生后的一个月以内申请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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