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时,需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夫妻共同签名或追认的债务以及个人名义为日常生活需求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个人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其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
法律分析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拓展延伸
离婚后共同债务如何分担与偿还
离婚后,共同债务的分担与偿还是一个关键问题。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共同债务应当由离婚双方共同承担。首先,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共识,确定各自分担的债务比例。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考虑双方的收入、财产状况、婚姻期间的贡献等因素来确定债务的分担比例。在偿还方面,双方应按照约定或法院判决的比例进行偿还。如果一方无力偿还,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后共同债务的分担与偿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如财产不足则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夫妻共同签名或追认的债务以及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个人债务属于共同债务。个人超出生活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其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离婚后的共同债务分担与偿还是重要问题,可通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解决。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具体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九十八条 认定行为人承担侵害除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外的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应当考虑行为人和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过错程度,以及行为的目的、方式、后果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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