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与死缓有什么区别
缓刑与死缓的区别主要有:
(一)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条件。
(二)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刑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
(三)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
(四)法律后果不同。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分别为: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死刑缓期执行的后果为:在缓刑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在缓刑执行期间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
判处死缓后并不代表就死不了了,此时法律上面给予了两年的缓刑期限,要是在这段期间,罪犯又故意犯罪的话,则就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当然不存在这样的情况,则就会进行减刑,一般是减为无期徒刑或25年有期徒刑。根据罪犯在死缓期间的具体表现,产生的法律后果其实是不一样的。
死缓后续效果如下
(一)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二)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三)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四)如果是累犯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可限制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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