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缴纳住房维修基金的标准一般是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的遵从法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但是国家为住房维修基金的收取制定了一个比例范围,收取比例在这个范围内进行波动调整,这个比例是按照购房款的2%-5.2%进行确定,由业主向售房单位缴纳。该笔基金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一、维修基金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维修基金法律的规定是:住房维修基金应按购房款2-3%的比例交纳,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住房维修基金属于业主,其使用需要经过层层审批,一般用于大规模维修。
二、公共维修资金
1、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购房者按购房款式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
2、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办理新建商品住宅初始登记前,将该新建商品住宅的维修基金存入专户银行。购房人应当在办理房地产权变更登记前,将所购商品住宅的维修基金存入专户银行。
三、立足公共维修基金都有哪些运行的内容
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
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
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是: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
居住在小区里,常常会遇到校区的公共地区面对需要维修的情况,比如小区的路灯需要更新维护,绿化需要保养……这些地方都可以用维修基金进行支付,业主缴纳住房维修基金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是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住房维修基金按照购房款的2%-5.2%进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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