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失业人员在终止或解除劳动或工作关系后需要前往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并申领失业保险金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和两张一寸照片等。
法律分析
失业人员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或者工作关系后,需要在60天内前往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将同时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领取失业保险金所需材料是:
1.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2.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3.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4.两张一寸照片等材料。
拓展延伸
失业保险金如何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失业保险金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年限长短以及缴费金额多少来确定并发放的。同时,《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因此,失业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办理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手续:首先,失业人员应当向其失业前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失业保险金申领申请;其次,失业人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失业证等;最后,失业人员需要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提交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失业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失业保险金申领申请,或者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不再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结语
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后,需要前往相关部门申领失业保险金。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和两张一寸照片等。办理流程包括前往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将同时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法律依据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六条,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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