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以通过口头形式订立,但存在一些弊端。口头合同在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口头合同符合有效民事法律行为要件,具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的原则包括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
法律分析
一、合同可以通过口头形式订立吗
合同可以通过口头形式订立。但是订立口头合同有一些弊端。当事人口头协商达成协议。口头合同简便易行,在日常生活中广泛运用,口头合同的好处是方便。但是,口头合同在发生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对于不及时结清合同款项的合同和较重要的合同,不宜采用口头形式。
二、口头合同是否有效
口头合同符合有效民事法律行为要件的,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三、合同订立的原则有哪些
合同订立的原则有:
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
2.自愿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
3.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
4.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5.公序良俗原则。
结语
合同可以通过口头形式订立,但是口头合同存在一些弊端。口头合同的好处是方便,但在纠纷发生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对于不及时结清合同款项的合同和较重要的合同,不宜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合同符合有效民事法律行为要件,具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的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这些原则确保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符合公序良俗的基础上达成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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