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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务清欠是什么意思

2023-05-19 来源:乌哈旅游

债务清欠关系是一种财产法律关系,具有鲜明的财产性质,从这个意义上看,债务清欠的目的总是与一定的财产(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相联系。但社会生活的复杂性也决定了债务清欠目的的多样性。

一、撤销权的效力和成立要件是怎样的

(一)撤销权的效力即为使得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处分财产的法律关系归于无效。具体表现为:

1、对债务人的效力。债务人的诈害行为自始无效后,其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恢复原有之状态。

2、对受益人的效力。对直接受益人而言,诈害行为被撤销后,其负有将因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返还债务人的义务;对转受益人而言,视主观过错之情形而定,善意的转受益人的权利受法律的善意取得制度的保护,其不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3、对债权人的效力。因为撤销权为形成权,债务人的行为归于无效后,其产生的法律后果是受益人将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返还债务人并做为债务人责任财产,对全部的债务进行担保。债权人不能请求受益人向自己返还。如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已届清偿期,债务人拒绝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对恢复原状之责任财产或受益人拒绝返还的脱逸财产强制执行,以实现其到期债权,不必再借助代位权的诉讼。

(二)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1、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

第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第二、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的行为。

第三、债务人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第四、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或将要严惩损害债权。

2、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应为债务人与第三人具有恶意。

二、破产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破产具有四个法律特征:

1、破产财产,是破产企业享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及财产权利;

2、破产财产是用于破产清算分配的财产及财产权利;

3、破产财产由破产管理人管理和处分;

4、破产财产具有动态性。

经济意义上的破产是什么意思

经济意义上的破产是指债务人的一种特殊经济状态。在此状态中,债务人已无力支付其到期债务,而最终不得不倾其所有以偿债务。法律意义上的破产是指一种法律手段和法律程序。通过这种手段和程序,概括性地解决债务人和众多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一般而言,破产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的事实状态,也称事实上的破产,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债务人丧失了继续经营事业的财产承受能力;另一类指债务人发生了债务清偿不能的财务危机。

三、身上有债务可以放弃继承权吗

身上有债务可以放弃继承权。

继承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决定放弃继承权。

债权人对债务放弃继承权的行为也不能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目的在于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行为之前存在的财产),而非增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行为之后才发生的财产),放弃继承权,虽然也会使债务人的财产减少,从而间接地影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但放弃继承权只是阻止债务人将来责任财产的增加,即放弃增加责任财产的机会,不是放弃现有财产,所有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同时,继承权是基于身份权而产生的财产权,如允许撤销将会侵害债务人的人身利益,干涉了人身自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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