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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交房违约责任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

2020-08-05 来源:乌哈旅游

从实际交房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理由如下:

第一,迟延交房的违约金时根据违约行为持续发生而累加计算的,相对于购房人而言,主张自约定交房日到实际交房日的违约金,是一个整体的合同权利,而不是按照违约天数具体分割为若干分别计算诉讼时效的独立权利,购房者可以在该项权利没有得到实现时提出主张。

第二,一般合同中只约定违约金计算方式,但是并不约定该违约金的支付期限。对于没有支付期限的债务,债权人任何时候都可以主张,只有当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时,才能认定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才可依法起算。

第三,要求购房者在房屋不确定交房时间的情况下,每隔一段时间就只就违约金单独提起诉讼,不符合社会公众在日常生活中所遵循的公序良俗。

第四,即便是一次性的违约金,也可能因为交房时间太晚而发生违约金约定过低而要求增加的情况,那么增加的计算标准必然是逾期交房的实际逾期期间,因此,从实际交房之日开始计算违约金诉讼时效更为合理,也不浪费诉讼资源,避免诉累。

一、逾期交房违约责任有哪些

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延期交房,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这种违约责任包括:

1、如果购房人解除合同,开发商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同时按照合同的约定赔偿购房人的违约金;

2、如果购房人要求解除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款及利息,按照合同的约定赔偿购房人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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