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某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协议中规定如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工伤事故本厂不承担任

某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协议中规定如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工伤事故本厂不承担任

2024-05-11 来源:乌哈旅游

法律主观:

视情况而定,由于工伤认定采取 无过错责任原则 ,若个人原因不包括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情况,都应当被 认定为工伤 。 企业应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为他 申请工伤认定 和 劳动能力鉴定 ,并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提供相应的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